骨癌5種前兆症狀,常發生在哪些族群?哪種情況要截肢?

骨癌是什麼?

骨骼是人體的支撐結構,扮演著支持人類行動的重要角色。類似其他器官,骨骼系統也可能受到腫瘤或其他器官轉移病變的影響。

骨癌是一種惡性腫瘤,其真正的發生原因尚不完全清楚,但可能與骨骼的過度生長、慢性發炎刺激、代謝異常或放射線暴露等因素有關。這些腫瘤可能發生在骨細胞、骨骼造血組織、軟骨、纖維組織或滑膜組織等部位。

根據腫瘤細胞的分化程度,骨癌可分為「良性」和「惡性」兩種類型:良性腫瘤生長速度較慢,較少侵犯正常組織或發生遠處轉移,然而,有時良性腫瘤可能轉變為惡性。惡性腫瘤生長速度較快,易於轉移並侵犯局部組織。

骨癌有哪些類型?常發生在哪些族群?

根據病理學分類,骨癌的種類包括多發性骨髓瘤、骨性肉瘤、軟骨肉瘤、纖維肉瘤等。其中,最常見的骨癌病徵實際上是癌細胞轉移到骨頭,特別是在脊椎骨和骨盆骨最為常見。

病人的年齡、性別和發病部位對於良性和惡性骨瘤的鑑別診斷有所幫助。骨癌常發生在12至20歲的年輕人身上,主要為原發性骨癌;而50至60歲的患者則多為轉移性骨癌和多發性骨髓瘤的轉移。

  • 惡性骨肉瘤(Osteosarcoma)是最常見的骨癌類型,約占兒童骨癌的70%。根據中華民國兒童癌症基金會的統計數據,此類型在兒童癌症中的發生率約為4.3%,男孩最常發病年齡為15-19歲,女孩為10-14歲。繼發性骨肉瘤多發生於老年人,可能發生在骨骼的任何部位,但以長骨尤其是股骨近端和脛骨遠端最為常見,大約50%的情況發生在膝蓋附近。有20%的病例在診斷時已經出現遠處轉移,其中肺部是最常見的轉移部位。
  • 軟骨肉瘤(Chondrosarcoma)是第二常見的原發性骨癌,根據世界衛生組織(WHO)的分類,包括傳統型軟骨肉瘤、透明細胞型軟骨肉瘤、黏液樣軟骨肉瘤等亞型。軟骨肉瘤通常發生在成年人身上,其生長速度較緩慢,初期常無明顯症狀,往往在診斷時已有腫瘤擴大的情況。常見的發病部位包括骨盆、膝蓋、股骨上端、肋骨和肩膀。
  • 依汶氏肉瘤(Ewing sarcoma)是一種高度惡性的骨癌,通常在診斷時已經出現轉移。它常侵犯長骨(如股骨、脛骨和肱骨)的中段或兩端。超過90%的患者患有t(11;22)(q24,q12)染色體異常,部分患者發生在t(21;22)。

骨癌常見症狀

(1) 患部疼痛:

  • 最常見的症狀,可能表現為夜間特別疼痛或隱隱作痛。
  • 疼痛在早期可能對止痛藥有一定效果,但隨著腫瘤增大,止痛效果會較弱。
  • 軟組織腫脹是骨肉瘤晚期的徵象,此時症狀通常明顯。
  • 在青春期出現膝蓋抱怨疼痛且無明顯外傷病史時,應進行診斷性放射線檢查。

(2) 運動功能障礙:

  • 若腫瘤刺激到肌肉或神經系統則會引起疼痛,進而導致運動功能受限。
  • 骨折也可能是運動功能障礙的原因之一。
  • 神經系統功能受壓迫也可能導致運動功能障礙。

(3) 局部出現腫塊:

  • 良性腫塊通常成長速度緩慢且小,局部皮膚外觀良好。
  • 惡性腫塊可能迅速增大,並伴隨局部皮膚腫脹甚至潰爛。

(4) 發生病理性骨折:

  • 無明顯症狀的病患突然因輕微外力而發生骨折。
  • 發生病理性骨折之前通常有一段時間的骨骼破壞,可能有輕微的症狀,有時被誤認為生長痛而忽視。

(5) 其他非特異性症狀:

  • 體重減輕、食慾不振、輕度發燒或腰酸背痛等。
  • 若沒有其他特殊症狀,診斷可能較困難。
  • 長期治療而未見改善的症狀仍應引起警惕。

治療方式有哪些?

(1) 外科手術:

  • 外科手術是治療骨癌的主要方法之一,通常會切除腫瘤及周圍的正常組織,如果腫瘤非常大,或者已經侵犯重要的神經或血管,就必須考量做截肢手術。
  • 在早期骨癌或局部病變較小的情況下,可以進行保肢手術,只切除腫瘤部分,保留肢體功能。
  • 在進行手術後,被切除的骨頭部分會以骨移植物(可能是自己身體其他部位或外來的骨頭)或填充人工骨材、裝入人工關節等作為重建手術的材料。

(2) 放射線治療:

  • 放射線治療使用高能量X射線或粒子束來殺死癌細胞,可以用於預防腫瘤擴散、減小腫瘤體積或緩解症狀。
  • 放射線治療可以作為手術前的輔助治療,以縮小腫瘤體積,或作為手術後的輔助治療,以殺死殘留的癌細胞。

(3) 化學治療:

  • 化學治療使用抗癌藥物來殺死癌細胞,通常是通過靜脈注射或口服給予。
  • 化學治療可以單獨使用或與手術或放射線治療結合使用,以增加治療效果。
  • 這種治療方式通常用於治療轉移性骨癌或無法手術的骨癌,藉以延長存活時間。

(4) 標靶治療:

  • 標靶治療是利用特定的藥物來抑制癌細胞生長和擴散,這些藥物通常針對骨癌中的特定分子或信號通路。
  • 標靶治療通常與化學治療結合使用,可以提高治療效果。

骨癌的治療方式大多會視不同個案的情況而定,需要醫療人員做專業判斷,有時可能會結合多種治療方式,如手術後的放射線治療或放射線治療前的化學治療,以提高治療效果。

骨癌患者的飲食原則

骨癌患者需要均衡攝取六大類食物,但由於每個人的體型和活動量不同,建議諮詢專業營養師以滿足個人需求。

飲食原則:

  • 多吃好能量來源的全穀類,如糙米、十穀米、薏仁、全燕麥,或者選擇富含纖維質和植化素的食材如玉米、地瓜、南瓜、芋頭,避免精製麵條和白米飯。
  • 攝取足夠且優質的蛋白質,包括黃豆、毛豆、深海魚、海鮮、雞肉和瘦肉等天然食材。
  • 高纖飲食,多樣化攝取各種顏色的蔬菜水果,特別是深色蔬菜,因其含有更多營養素和植化素,每天至少食用1-2份。
  • 維持理想體重,營養不良會增加癌症患者的死亡率,體重減輕會增加癌症發病率和死亡率,因此早期進行營養評估並進行營養介入,有助於減少併發症、促進復原和改善預後。

注意事項:

  • 治療期間造成白血球減少和免疫力低下時,避免食用生菜沙拉和未經煮熟的蔬菜。
  • 避免攝取加工肉品,因其可能含有致癌物質,增加癌症復發的風險。

Reference:
骨癌 – 台灣癌症基金會
骨癌 – 國泰醫院
骨癌 – 癌症關懷基金會
Osteosarcoma – Mayo Clini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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